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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利来w66

2013年10月16日,由北京市社会科学院青年工作委员会、管理研究所共同举办的第十一期公共管理青年学术沙龙活动在院308会议室举行。会议的主题是:网络谣言的公共治理。该主题由法学所张苏博士倡议发起。沙龙由管理所陆小成副研究员主持,来自法学所、综治所、管理所等多名科研人员参加了学术活动。

   管理所所长施昌奎研究员认为网络谣言是客观存在的难以根治的社会现象,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不能将谣言的负面效应人为放大,需要正视和挖掘谣言背后的社会原因,特别是对社会底层民间诉求的某种反映,需要加强分析与调研。治理网络谣言需要加强民主制度建设,提高对谣言的自我判断能力。

    管理所博士后罗植认为,从应用层面考察,要对谣言进行正确分析,个人针对网上传的第一反映是质疑。在很多情况下,谣言可以治理的。现在很多的传闻,都带有针对性和某种目的的信息传达。加强网络谣言的公共治理,需要对群体事件进行模拟分析,构建公共事件的虚拟网络,重点考虑三因素:民众信任程度、社会的共同信念、问题解决渠道是否完备。分析三个变量是如何共同决定事件形成的、控制三个因素来控制舆论形成的过程。要建立真正的舆情监控系统,更好地解决谣言问题。

    综治所熊炎博士主要介绍自己目前从事谣言课题的研究进展,并简述了321份的问卷的统计分析结果,之后1000份问卷的调查结果还将在2014年5月发布。目前影响谣言活跃度的30多个内容变量被分为5个主成分因素,其中生动变量无法直接显著影响谣言活跃度,但可以通过敏感性变量正向显著影响谣言活跃度;价值性、危害性、主体知名度与敏感性四个主成分可以直接显著正向影响谣言活跃度。在谣言传播的性别差异方面,国内外争议较多,北京地区的数据没有发现性别变量与谣言活跃度存在显著关联(谣言活跃度包括知晓率、转播概率与传播意愿)。

    管理所李江涛副研究员认为,网络谣言与个人的相关度、获取信息的方式有关系,要做静态与动态两个层面的研究。公共治理属于社会管理的问题,把网络谣言当作社会管理的对象,说明当前传播信息的方式没有满足群众的信息需求。人的判断力和信息力是有限的,缺乏没有正常渠道获得信息,就可能引发或传播谣言。谣言具有一定的突发性,影响部分人群,满足群众偷窥和期望的心理。有的谣言是公众诅咒,平衡群众不满的心理,有的涉及到国家安全。加强网络谣言的公共治理,需要加强对公共意图、公共信息的大数据分析,建立相对静态的信息结构,加强动态信息的社会管制,重构良好的社会秩序。

    法学所张苏博士认为,谣言从古到今都存在,随着媒体时代的到来,谣言被“放大化”。在军事上,谣言能出其不意,达到致胜的效果,“谣言”还蕴含文化元素,许多无法考证的“传说”,在民间广为流传,真伪难辨,但只要对社会没有危害,对统治秩序没有威胁,就不会受到统治阶级的关注。谣言还具有历史性,谣言可能披上真相的外衣,真相也可能隐藏在“谣言”背后。鉴别谣言,与人类的认识能力有关,普通网民识别“真伪”的能力有限,普通公民既不具有鉴别能力,也不具备鉴别的审查义务。治理网络谣言有三点需重视,一是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对虚假信息的监管,加强对网络谣言的打击力度。二是对司法办案人员应加大培训力度,应增加经典案例,指导办案。三是对利用谣言实施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益,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

管理所陆小成副研究员认为,网络谣言存在有其内生的依据和理由。网络谣言如同网络病毒一样,无法彻底根治,但其危害性是不可小觑的,不仅对于国家安全、社会稳定,而且对个人利益而言,都一定的危害性。对真正的谣言,必须进行打击、清除和治理。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区分真正的谣言和所谓的“谣言” ,担心有个别人将真实的民诉表达和问题举报当作“谣言”进行封锁,阻止最底层的弱势群体呼声和应有的利益表达,这样不仅不能减少社会矛盾和释放社会压力,相反会加剧民众对党的不满,对政府的不满,对社会的不满,造成更大的社会潜在危害。许多暴力事件和极端事件均是与民众诉求无法反映和表达有关,谣言的产生也可能与此有关。从这一层面反思,构建网络谣言的公共治理体系,需要加强政府、社会群众和各类社会组织等公共参与,发挥第三方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和第四方新闻媒介的作用,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对造谣者和不讲信用者进行严厉惩罚,维护纯净的网络环境和构建稳定的、有序的社会监管体系,才更助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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