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来w66-w66利来
利来w66-w66利来 > 学者介绍 > 骨干人才 > 副研究员 > 2009年之前 > 梁劲泰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利来w66

英国侵略西藏史实


梁劲泰  李碧宪
 
(之二十五)“外交局”非法成立
 
热振被迫辞职
 
热振活佛出任摄政,掌管西藏政教事务以後,与内地的关系有了较密切的发展,他接受了国民党政府的“辅国普化禅师”的称号,还曾派人赴内地各大城市募化以修葺热振寺。1943年在国民党召开六大时被选为国民党中央候补委员。热振本人也具有一定的反帝爱国思想,在他执政期间,反对过英国人在拉萨办学校,在抗战时期,曾领导过三大寺念经,祈祷中国抗战胜利。
 
热振的活动,引起了亲英势力的不满,于是便设法压迫热振下台。1940年12月26日,热振宣布辞职,1941年2月底,热振的师傅大札活佛代理西藏摄政。
 
成立“外交局”
 
大札担任摄政後,很快被亲英势力所控制。1942年7月初,噶厦政府的“外交局”成立,同时通知驻拉萨的英国、尼泊尔和国民党政府的代表,今後诸事就要与一个新成立的机构交涉,这就是要形成西藏是独立于中华民国之外的事实。
 
国民党政府立即表示反对,不同意西藏将国民党政府与英国相提并论做法,并指示其驻拉萨的官员孔庆宗继续与噶厦交涉,同时也不得与外交局发生任何关系。不久,康区的一位政府官员送来一封信要求噶厦政府转交给孔庆宗,然而这封信却通过“外交局”转过来。孔庆宗拒不接受通过“外交局”转来的信函,最後这封信又原封未启被送回内地。
 
“和平会议”
 
在驻拉萨英国公使负责人卢劳(f.ludlow)的安排下,“外交局”邀请了美国人访问拉萨。1942年12月12日,伊利亚?托尔斯泰(注:iliatolstoy是著名文学家托尔斯泰的孙子)上尉和布鲁克?多兰(brookedolan)带着罗斯福总统的信和礼物进入拉萨。托尔斯泰在访问拉萨时声称他打算向他的政府建议,让西藏参加战争结束之後的“和平会议”,以此来改变西藏的国际地位。
 
事後,卢劳在关于美国人这次访问的报告中说:“索康(‘外交局’秘书)说,摄政和噶厦……热切希望西藏应当出席战後和会。……同时他们希望高度保密,否则重庆当局可能会在和会召开之前采取过激行动阻止事态的发展。”,“然後索康继续向托尔斯泰和多兰说,西藏现在之所以具有独立地位,完全归功于英国。他还补充说,西藏政府所希望看到的是,美国尽自己的努力支持大不列颠政府维护西藏的独立,西藏政府相信这种援助是有求必应的。他接着说,西藏政府总是绝对信任英国的良好信用的,并且从未发现这种信任出过差错。”(印度事务部档案,l/ps/12/4229,卢劳向锡金政治专员提交的外交备忘录,1943年4月4日。)
 
当伦敦“印度事务部”的皮尔(r.peel)看了卢劳的报告之後,幽默地说:“我希望西藏人对英国的良好信誉的天真幼稚的信赖将证明是没有找错对象的??但是我还是没有感到太大的把握和自信。”(印度事务部档案,l/ps/12/4229,皮尔1943年5月13日所写的备忘录。)事实上,英国的对外政策是实用的,英国对于西藏也不可能投入过多的力量,而当时的西藏当局却对英国抱有了过多的希望。
 
对于西藏当局的这种心理状态,古德作了如下分析,“西藏人对外部世界及外交惯例知之甚少,他们很难说明外交援助和外交支持意味着什么。……他们希望大英政府……将自始至终支持西藏。……我们能够就此向他们作出担保,……并不意味着他们极有可能实现自己出席战後和会的愿望。”(英国外交部档案,371/41589,古德自拉萨致新德里印度政府的电报。)
 
1944年,英国外交部正式就西藏政府要求大英政府帮助西藏派代表出席战後和会一事作出了答复,以书面备忘录的形式转交给西藏“外交局”,明确指出“西藏派遣一名代表出席‘和平会议’是不适当的,因为西藏没有参战;并且在‘和会’正式召开之前,无论如何都要经过很长时间的筹备。”
 
(之二十六)支持西藏独立
 
寇松给顾维均的备忘录
 
早在1921年8月26日,英国的外交大臣寇松(georgenathanielcurzon)向驻伦敦的中国全权大使顾维均提交了备忘录。指出;关于“西藏在中国宗主权下的自治,……大英政府并不认为这是正当的,……因而不再抑制他们对西藏作为中国主权下的一个自治邦的承认,……”
 
寇松口头上通知顾维均说;“我们(英国)把自己视为与作为自治邦的西藏自由交往的国家,如果有必要进一步密切同她的关系,没有必要再去征求中国的意见,我们随时都可以向拉萨派驻官员,并向西藏人提供在其发展和领土保卫中可能需要的任何合理的援助。”(?英国外交部档案,371/35755,印度事务部皮尔致英国外交部阿什勒?克拉克h.ashleyclarke的信,1943年5月7日。)
 
英国关于中国主权的考虑
 
当第二次世界大战在激烈地进行的时候,似乎也成为西藏“独立”的机会。1943年春,英国政府打算完全放弃对中国拥有西藏主权(即使是所谓“宗主权”)的承认,直接支持西藏的独立,这是英国对华政策过程中的重要部分。英国外交部的一份题为《西藏与中国宗主权问题》报告中提到:
 
“为了对西藏要求彻底独立的主张给予有效的支持,我认为,我们应当放弃我们从前承认中国的宗主权的意愿。我们这样做是完全自由的,因为我们从前作出这种承诺只不过是达成一项相互让步的协定(即《西姆拉条约》)的权宜之计,而这种让步我们是决不可能获得的。”(?英国外交部档案,371/35755,关于《西藏和中国宗主权问题》备忘录,1943年4月10日)“放弃我们从前对中国宗主权的态度的更深刻的理由是,它妨碍了我们同西藏直接签订条约的自由。例如印藏边界问题,……只要我们继续承认中国的主权,就难以维护与属国所订立的条约的效力,……”
 
然而英国“印度事务部”的皮尔却对此提出了不同看法,他认为:1、中国必然会在战争(二战)结束之後收复西藏,如果我们抢先行动,那就不能够进行有效的制止。……2、万一印度获得独立,我们将不能够向西藏提供进一步的援助。因此,现在就怂恿西藏人与中国人作对是很愚蠢的做法。就此而言,我们将希望以自己的利益来维护西藏这一缓冲区,……3、现代战争的发展已使该缓冲国(注:指西藏“独立”後成为印度与中国之间的“缓冲国”)的策略不能适应新的形势了。4、取消对中国的宗主权的承认可能会促使中国提前向西藏发动进攻(?英国外交部档案,357/35755,伦敦印度事务部皮尔致伦敦英国外交部的信,1943年5月7日)。
 
因而,公开否认中国对西藏拥有主权,英国又是有所顾忌的。
 
对西藏的具体政策
 
1945年1月,英印政府在答覆大英政府外交部问题时,明确了支持西藏“独立”的具体政策,其主要内容是:1、维持作为缓冲区的西藏的地位,对印度来说,无论是从防御外来入侵的观点来看,还是从印度内部防卫和安全的利益来看,都是至关重要的。2、西藏在形式上或多或少地承认中国的宗主权的同时,应当享有内部自治权和直接同别国建立外交关系的权利。3、目前,为了增强西藏的自治地位,应当通过最强有力和最直接的外交压力,通过向世人宣传西藏30多年来的现实地位来支持西藏自治,如果西藏政府求援,还应当向它提供武器弹药和装备。4、将西藏的地位这一问题提交联合国大会表决可能会有好处,但是实际上中国可能会设法使这项议程无效。这个问题以及大英政府在表明其西藏问题的态度时能否发表一项公开宣言,必须留待大英政府去作决断。(?印度事务部档案,l/ps/12/4195a,1945年9月19日印度政府致伦敦印度事务部的信)
 
在这个政策的基调上,西藏便开始了一系列旨在脱离中央政府的“独立”活动。
 
(之二十七)“慰问团”与“泛亚洲会议”
 
“慰问同盟代表团”
 
在英国支持西藏“独立”的政策下,西藏当局开始了一系列的“外交”活动。1945年9月下旬,国民党政府驻藏办事处处长的沈宗濂向噶厦政府转交了国民党政府的请柬,邀请西藏派遣一个高级代表团到内地参加制宪“国民代表大会”。
 
英国外交部远东局马上便认为西藏派遣代表团出访中国内地是明智之举,它向外交部提出的备忘录中说:“西藏代表团出使重庆(国民政府此时在重庆尚未迁至南京)似乎造成了提出这一问题(指独立)的绝好机会,……只有西藏人才能向中国人提出自治问题,我们不能在西藏之前先代表西藏或是其他任何方式同中国商谈西藏问题,……我们可以……支持其同中国人商谈自治问题,......”(英国外交部档案,371/53613,1946年2月2日外交部远东局克逊和布莱威斯n.brewis所提交的备忘录。)
 
西藏亲英的噶厦政府成立了“慰问同盟代表团”,以此为幌子来进行“独立”活动。其目的有两个:一是宣布他们不在“同盟国”的范围内,是“汉政府”之外的“国家”,并以这样的身份与国民党政府进行交涉;二是利用这个“代表团”在国际场合中广泛活动,争取舆论支持。
 
“代表团”的具体任务是:先到印度向英、美代表表示慰问,然後去南京向国民党政府表示慰问,在参加“国民代表大会”时,将盖有噶厦、三大寺四个印章的“西藏全体僧俗民众会议”要求“西藏独立”的报告书呈交给大会。
 
“代表团”于1946年1月离开拉萨,3月到达新德里,4月7日到达南京,新闻界报道他们是“出席即将召开的国民大会”,并“代表西藏各界向蒋介石总统领导民众取得抗日的胜利表示敬意。”
 
1946年5月,“代表团”递交了他们的报告书,国民党政府告诉“代表团”说将逐步商讨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建议他们在国民大会召开之前先去参观一下。噶厦政府此时指示“代表团”在报告书有了答覆之後,就立即离开内地,不要参加大会。
 
1946年底,国民大会从开幕一直到闭幕,都没有讨论西藏代表的报告书,而西藏代表却从头到尾参加了国民大会。显然西藏人是被利用了,对于国民党当局来说,西藏代表出席国民大会在宣传上是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的。至于那份要求“独立”报告书的命运,仅仅是得到一张收据而已。
 
“泛亚洲会议”
 
1946年,英印政府驻拉萨的代表黎吉生告诉噶厦政府,他已收到了邀请西藏代表出席即将在印度新德里召开“泛亚洲会议”的请柬。黎吉生告诉噶厦政府,目前的世界形势对于西藏进行“独立”活动是大好时机,如果西藏政府这次派代表团出席会议,就能体现出西藏是一个“独立”国家,英国政府也表示将为西藏的“独立”活动予以各方面的支持。
 
1947年初,噶厦召集“代表团”正副团长,面授机宜,明确了此行目的是为了实现“西藏独立”,要在会议上宣传在西藏实施政教合一制度的必要性。为了不走漏风声,“代表团”便扮作远行经商的模样离开拉萨。启程不久,黎吉生又通过“外交局”向大札摄政建议西藏代表团应当带上一面“国旗”备用。于是噶厦政府又匆忙赶制了一面藏军平时使用的“雪山狮子”旗作为“国旗”,派人专程送往“代表团”已经到达的亚东。
 
不久黎吉生又通知噶厦政府说,国民党中央政府已得悉噶厦政府派“代表团”出席会议一事,并发表了声明。要噶厦立即向代表团发报,令代表团赶在国民党代表之前赴会,以便形成既成事实。在噶伦堡的“代表团”接到电报後,便日夜兼程,五天後到达新德里。
 
1947年3月至4月,“代表团”参加了在印度新德里举行的“泛亚洲会议”,在这个会议上,西藏被当作一个“国家”,把“雪山狮子”旗当作西藏的“国旗”与别国的旗子挂在一起,会议上悬挂的亚洲地图上中国与西藏是分开的,经过中国代表的抗议和交涉之后,印度方面才给予纠正。
 
(之二十八)热振活佛被害事件
 
热振被捕入狱
 
热振活佛是西藏地方势力中的反英派。1941年在亲英势力的压迫下辞去摄政,理由是他从梦中得到预示,除非辞职和隐退,否则将有生命危险。他向噶厦政府提出的条件是暂时退休三年,同时把摄政的职务让给了当时已经70岁的、地位不高的大札活佛。热振作这样的安排是有用意的,一方面是为3年後卷土重来预留了地步;另一方面也试图在退休期间便于控制局势。
 
3年期满之後,大札在亲英势力控制下拒绝热振恢复摄政地位,热振与大札之间的斗争趋向白热化。1945年热振获得了国民党政府的支持。
 
亲英分子为了打击热振,便制造了热振“谋叛”的假证据,于1947年4月16日逮捕热振。热振被捕入狱之後,噶厦政府组织审问,据当年成都报载拉萨通讯《最近的西藏政变》一文中称:“热振在审讯大会中,有人问他:‘何以西藏要亲中国?’他的回答是:‘中藏在宗教上,地理上都无法隔离,1904年英将荣赫鹏攻入拉萨之後,军事赔款,概由中国代付,所以不啻是中国的钱赎回了西藏的身。’”
 
“热振事变”发生以後,国民党政府曾致电噶厦政府,设法营救热振。“中央命令要点有二:一是保护佛法,勿得炮轰寺院;其次是热振佛乃中央册封的呼图克图(活佛),且主持寻觅十四世达赖有功,应加优待,并从宽发落。”噶厦置之不理。
 
热振被毒死狱中
 
热振被押送拉萨後,色拉寺结札仓(热振属该札仓)喇嘛数百人,在札仓堪布阿旺嘉措率领下,武装攻入拉萨,企图劫狱未逞。噶厦调集藏军包围色拉寺,激战两昼一夜,寺僧死伤八、九十人,被俘数十人,结札仓财物被抢一空,阿旺嘉措率领十余人突围而出,逃亡西康。
 
结札仓事件後不久,亲英分子便于1947年5月8日将热振毒死于狱中。
 
热振被害的消息,引起了热振寺全体喇嘛的悲愤,将驻扎在热振别墅中的16名藏军全部杀死。噶厦又调集藏军千余人包围了热振寺,激战7日7夜,寺僧不支,才向藏军投降,苏本堪布益喜楚臣等十余人,突围而出,从青海逃往西宁。
 
热振寺被藏军占领後。贵重物品、金银粮食等所有值钱的东西都被抢走了。热振在热振寺河边和拉萨热振拉让里面修建的别墅,完全平毁。事後拉萨便出现了这样一首歌谣:“热振的噶当巴法座,像一片古老的废墟。大札的佛法隐修处,像国王的宫殿般富丽。”
 
英国人的作用
 
关于英国人在热振事件中的作用,噶雪?曲吉尼玛(任当时噶厦政府的噶伦)在其“回忆热振事件”一文中写道,当时英印政府代表黎吉生首先将热振的情况进行了通报,以引起大札摄政的注意:
 
“藏历2月的一天,英国驻藏商务代办黎吉生……直接去见大札摄政,神秘地告诉他说:‘热振已派遣两名代表前去南京参加了国民大会,受到的特殊礼遇超过了噶厦派去的两名札萨(官员)。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热振派去的这两名代表在开完国民大会之後留在了南京。他们向国民政府递交了热振的信,承认西藏不是独立的,而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而且热振在信中还请求帮助,请求国民政府派兵入藏并向西藏提供武器和资金援助,还应当指令噶厦政府恢复热振的摄政职位。’”
 
“黎吉生还说,国民政府已决定派大军入藏,支持热振重新就任摄政,还决定派大量飞机轰炸拉萨。他又说,据悉,国民政府已向热振的代表提供了大量武器和金钱,热振喇章(大活佛的私人组织)与札什伦布喇章已结成联盟,正在色拉寺建立他们的军事据点。他们和他们所统领的军队正在建立叛乱的军事基地。”噶雪还写道,当大札收到这一情报後,便将黎吉生所说的话通报了噶厦政府。
 
(之二十九)“西藏商务代表团”的活动
 
“商务代表团”的组成目的
 
1947年到1948年由西藏地方政府派出了一个“代表团”到欧美等国访问,名义上是考察“商务”,实际上是国际敌对势力与西藏分裂分子策划通过外交活动搞“独立”的阴谋。“商务代表团”在出访的签证方面做了不少文章,分裂分子以为美英等国对西藏“商务代表团”本身及他们所携带“西藏护照”的认可,似乎就可以表明西藏获得了国际社会承认,成为“独立国家”。
 
“商务代表团”于1948年2月到达南京,国民党政府并不同意西藏“商务代表团”到欧美等国去“考察”,当时国民党政府蒙藏委员会委员长许世英和原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处长沈宗濂出面劝说他们不要去美国及其他西方国家,同时也不给他们发放护照。
 
于是“团长”夏格巴等人便与美国驻华大使馆秘密进行协商,大使馆的官员详细告诉了他们颁发出境签证与颁发进入美国国境签证之间的区别,前者完全取决于中国,而後者则由美国政府决定。但是在南京,中国政府是不会依据“西藏护照”颁发签证的,而“代表团”又不使用中国护照。这样下来,就只有一条经香港前往美国的路径,即用中国护照从内地去香港,然後放弃中国护照,由美国驻香港的总领事在西藏自制的“护照”上签证进入美国。
 
“商务代表团”的欺骗行为
 
事後,国民党政府外交部次长叶公超非常气愤地阐述了这种欺骗行为:“商务代表团带着同中国签订某些商务协定的明确目的到达了南京。在外交部的坚持下,蒋介石总统亲自调拨了价值300万美元的丝绸和价值75万美元的茶叶给西藏。作为报答,西藏商务代表团允诺不去美国访问。但是,商务代表团一到香港就把国民党政府提供的丝绸卖给了一家印度商号,所提供的茶叶也不知去向。接着,他们在向最高统帅(蒋介石)致函对所供给的所有货物表示衷心的感谢之後,便乘飞机飞往美国。”
 
当年7月7日,“商务代表团”飞抵旧金山,夏格巴向新闻界发表谈话谓:“此行来美,拟与美方谈判,以西藏牦牛尾交换美国机器,并拟往美京谒见美总统”。又说:“西藏与中、苏、印毗邻,若予一国以特权,势难不予其他二国,故只得对三国一律排斥,但希望与美国建立更优良之关系”。
 
7月12日,外交部次长叶公超就有关西藏商务代表团的行动问题向美国驻南京大使馆提出抗议,他强调了以下4点:1、西藏当局无权作为一个独立国家同其他国家打交道。2、西藏商务代表团所持的是西藏旅行证件而不是中国护照,应当记住这一点。商务代表团团长夏格巴无权同美国政府进行直接磋商。3、美国驻香港总领事在向商务代表团颁发签证时并没有通知中国驻香港的特使。4、美国一直承认中国对西藏享有主权,令中国政府吃惊的是,美国驻香港总领事竟然承认了西藏的旅行证件,中国政府希望知道,美国驻香港总领事是主动发放这些签证的,还是美国政府授权他这样做的。如果他是奉美国政府之命发放这些签证的,那么中国政府希望得知美国政府是否已经改变了其“对西藏的一贯态度。”
 
7月14日,中国当局也向英国政府提出了抗议,要求英国人扣留西藏人进入英国国境的签证,直到他们出示中国护照之後才允许入境。
 
英美在签证问题上的手段
 
後来“商务代表团”的团长夏格巴对于签证之事颇有夸大粉饰之辞,说“代表团”持有西藏发给的护照和文件,所到国家均给予承认和接待,以此说明当时西藏已经脱离中国而独立等等。
 
事实上,英美在西藏问题上的作法是大同小异的,两国政府既承认中国对西藏拥有主权,同时又示意西藏人为国藉不明者或国藉未被承认者,可予以签证。如美国对“代表团”是以257号表格(form257)给予签证的,而257号表格是美国规定的一种特殊手续,专门为那些持有美国所不承认的政府的护照的申请者而设的。
 
英国对“代表团”则是作为私人商务人员来接待的。1948年7月中国驻英大使馆向英外交部官员查询此事,英方主管签证人员回答说按英国惯例,对于国藉不明者,如请求签证,不需当地护照,只需本人作一个经过宣誓在法律上可作为证据的书面保证(affidavit)即可允许入境。
 
(之三十)阻挠西藏和平解放
 
驱逐汉人事件
 
1949年7月,拉萨发生了西藏当局驱逐汉人出境的事件。当时国民党政府正处于崩溃的前夕,共产党政权尚无暇顾及西藏,因此这次“驱汉事件”是国内政局混乱的结果,而不是西藏具有“独立”力量的表现。
 
英国人再次插手了这一事件,根据前西藏地方政府派赴北京参加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谈判代表、原僧官土丹旦达的回忆,当时英印政府代表黎吉生的确给噶厦“外交局”的柳霞和索康出过主意,说拉萨有许多共产党的人,是解放军入藏时的内应,并提供了许多人的名字和地址。另据夏扎?甘登祖觉的回忆,1949年7月西藏摄政大扎活佛曾召集全体噶伦及重要官员15人开会,说印度代表黎吉生已经与他密谈,建议立即驱逐汉人出境,以免引来共产党人。
 
如果黎吉生不提出要驱逐汉人,噶厦政府是不会想到这一点的。黎吉生曾经上书印度政府,要求考虑接受300名“中国人”,他们是(1)共产党人;(2)与中共有联系的官员;(3)其他中国官员;(4)其他中国公民。新德里出于某种考虑,只答应接受前两类人。黎吉生上书一事,无论其有意无意,都成为英国积极参与了“驱汉事件”的证据。
 
在40年代末,中国共产党即将夺取全国胜利的时候,西藏的亲英派则极力增强其军事力量,以抵抗西藏的解放。1947年,西藏当局请求供给包括迫击炮、高射炮和弹药在内的大批武器装备。英印政府则出售了144挺轻机枪和配套的36万发子弹,配有20.4万发子弹的司登式冲锋枪168支,配有25.2万子弹的303式步枪1260支,配有630发子弹的费瑞(verey)手枪42支,但他们并没有向西藏出售迫击炮和高射炮。1948年8月,藏军总司令在拉萨同黎吉生会晤,商讨了继续向西藏提供军事装备的问题。
 
美国卷入西藏问题
 
1949年8月,美国也直接卷入了西藏问题,洛威尔?托玛斯(lowellthomas)以“美国广播电台记者”的身份前往拉萨进行活动。
 
据叶尔绍夫所作《帝国主义者在西藏的阴谋》一文中载称:“托玛斯带着似乎是达赖喇嘛给杜鲁门总统的信,于10月10日回到加尔各答,声称:第一,达赖喇嘛、西藏摄政者和外交部长都一致地得到结论,他们能防止共产主义的蔓延,第二,他们希望‘得到外面的援助’。托玛斯于10月16日到达纽约,便述说西藏的统治者‘希望美国供给他们现代武器及派遣军事顾问’。根据美国的报导,美国已准备承认西藏为自由独立的国家,并支持它加入联合国的请求,又予以达赖政府以军事援助。”
 
托玛斯回到美国以後,在发表《这个世界以外》一书中载称:“此行目的,为了了解西藏情况,告诉美国人西藏在国际问题上的地位,要求华盛顿给西藏以可能的援助。”
 
该书叙述了他在拉萨和噶厦政府商谈的经过,噶厦政府曾问他:“假如共产党要进攻西藏的话,美国是否援助?并且援助到什么程度?”托玛斯回答:“共产党如果进攻西藏,必然从北部和西康东部进兵,两方面都有六百英哩的路途,开始二百英哩比较好走,以後就不好行进。只要西藏方面组织一支有技术的游击部队,就可以阻止侵略者,切断他们的补给线,使他们的侵略要费很大的代价。要成立这样有技术的部队,其条件有二:一是配备适当的武器(指轻武器),一是要受技术训练。西藏的人力,只要很好的加以装备和训练,是可以担任上述防卫的能力。”
 
1950年10月19日,人民解放军解放了西康重镇昌都。11月1日,美国国务卿艾奇逊在华盛顿记者招待会上,公开指责中国人民解放自己的领土西藏的行动是“侵略”,并说:“美国认为这是一件最不幸最严重的事件。”11月15日,美国《纽约时报》发表社论,敦促联合国“干预西藏问题”。英国对此马上表示支持。据路透社11月14日电称:“伦敦外交人士今日认为:英国将完全支持安理会接到的西藏对中共干涉的控诉。”
 
随着1951年5月“和平协定”的签订以及同年10月解放军的进入拉萨,至此一切阻挠西藏和平解放的阴谋,乃宣告破产。
 
(之三十一)美国继承了英国的政策
 
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政府在大陆垮台之後,美国成为世界反共阵营的首领,因此对西藏问题的兴趣和关心超过了英国,并且继续了英国的西藏政策,其最突出表现,就是在一九五零年末西藏向联合国提交呼吁书的期间。
 
美国的政策同样是妄图阻止中国共产党解放西藏,希望通过联合国“澄清”西藏的政治地位。当时的美国国务院曾向英国驻美大使提交了一份备忘录,就非常明显地表示出美国的立场。
 
美国备忘录全文
 
美国国务院的备忘录全文如下:
 
“请英国大使馆注意,美国国务院所提出的这份备忘录扼要地阐述了1943年5月15日至今美国对西藏的态度,即美国牢记中国关于对西藏享有主权的主张。美国政府对这一主张从未提出过怀疑,当时也不希望就这个问题展开一次讨论。
 
也是在1943年,美国应邀派遣了一个使团进入西藏,访问了拉萨,当时是通过印度政府进行磋商并通过英国驻西藏政治专员进行沟通的。当时并没有向中国国民党政府提出申请,以求获准访问西藏。
 
显然,在关于西藏的法律地位的问题上,美国未曾公开表明过自己的态度和立场。然而,据观察和考察,中国对西藏享有主权的主张来源于其对中国满清王朝从前所行使的一系列权力的继承。1912年,在中国爆发辛亥革命之後,西藏人自己运用武力成功地赶走了中国的军队,并在这一年宣布独立。在1914年召开的西姆拉会议上,西藏作为一方签订了协议,并得到了中国和英国代表的承认,这就为西藏的自治地位提供了依据。不言而喻,中国政府拒绝承认其代表在西姆拉会议上的签字,其根源在于边界问题,而不是由于反对西藏人应当享有某种自治地位的建议所致。人们普遍承认,严格说来,从1914年至今,西藏行使着事实上的自治权。
 
考虑西藏是独立国家
 
备忘录紧接着说:“作为民族自决原则的最早支持者之一,美国相信同其他享有决定其政治命运的自决权的民族一样,西藏人民也享有同样的天赋权利。进而还认为,如果得到适当的发展,还可以考虑承认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国务院目前并不希望系统地阐述美国政府所持的关于西藏的法律地位的明确观点。显然,目前适当的做法是,表明美国承认的自满清王朝覆灭,特别是自西姆拉会议召开以来西藏所行使的事实上的自治权。并且认为,假使西藏问题被作为联合国的议案提出,就会成为国际社会关心中共对西藏的图谋的充分证据,按照《联合国宪章》的宗旨,联合国安理会或联合国大会上举行西藏问题听证会并作出公正的裁决。”
 
美国国务院1950年12月30日于华盛顿
 
《十七条协议》的签订
 
在备忘录发表的同时,十四世达赖喇嘛及其缩小的政府已于一九五一年一月七日转移到靠近不丹和锡金边境的亚东,正在激烈辩论达赖政府流亡国外的利弊得失,以及是否赞成开始同中共方面举行认真的谈判问题。
 
与此相应,美国则希望联合国邀请西藏代表团前来陈述情况,希望联合国应当举行听证会,应当呼吁停火;假如中共拒绝进行辩护,那就唆使联合国通过决议,谴责中共使用武力,以剥夺西藏的自治地位。
 
美国国务院的根本目的与英国一样,只是利用达赖及西藏分裂分子作为反共工具,并非是真正专心致志地帮助他争得职权和地位的独立地位。
 
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三日北京签订了著名的《十七条协议》,即《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换句话说,帝国主义的一切妄想均成泡影,西藏的历史从此翻开了新的一页。(全文完)
网站地图